X

绑定已有账号

完善个人信息创建账号

进入右上角“个人中心”进行资料密码完善,即可用手机/邮箱登录。

再获认可!ACCA入选沈阳市领军人才目录

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16日

近日,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“人才新政3.0”,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全面升级。此次出台的“人才新政3.0”,坚持人才“全周期”服务理念,重点突出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融合,围绕科技创新、人才创业、成果转化、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,覆盖人才“引、育、用、留”各个环节。

与以往沈阳人才政策相比,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主要呈现五大突出特点:

人才认定突出自主

奖励补贴突出贡献

人才引进突出精准

人才补贴突出提标

政策兑现突出时效

2021年8月27日,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《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》,明确了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,将获得特许公认会计师(ACCA)资格的专业人才纳入“领军人才”(高层次人才C类)目录

根据沈阳市“人才新政3.0”的内容,可享受奖励、购房补贴、创业支持以外,还可获得“盛京人才卡”,享受交通出行、文化旅游、娱乐消费等便利服务。

据悉,本次出台的《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》秉着“聚天下英才而用之”的理念,不唯人才“帽子”、论文、职称、学历、奖项,综合考察人才的专业水平、能力潜力、工作经历、业绩贡献、薪酬待遇等因素,将各类实用人才、专业人才、新型业态人才、柔性引进人才、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纳入认定范围;同时,明确了人才的认定层次、条件、范围和标准。

根据政策内容,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,根据实际贡献,给予奖励支持。其中,针对拥有ACCA资格的领军人才(高层次人才C类),给予以下奖励及支持

奖励和住房

对新引进培养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,择优选拔,最高可享50万元奖励、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。

同时,9月8日发布的《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》提出,高层次C类人才,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2倍。

发送“盛京人才卡”

提供交通出行、文化旅游、娱乐消费等便利服务,并且给予子女入学、医疗保障、配偶安置等相应待遇。

创业支持

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,启动阶段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;发展阶段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,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

 政策原文

《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》

离开该页面吗?

您正在离开此页并链接至其他页面。